林木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对保护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滥伐林木,危害生态环境,最后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3月16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中天镇万安村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吸引了当地众多村民驻足观看。

经过程序严密、严肃公正的开庭审理和释法充分的当庭宣判,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也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采伐许可证。

庭审结束后,旁听审判的群众纷纷表示,在家门口旁听案件审理,而且是身边人、身边事,既增长了见识,也学到了法律知识,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希望法院多开展这样的巡回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