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调整并公布的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省发改委对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其中,阿坝州所属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及凉山州、攀枝花市行政区域为二价区,阿坝州除汶川县、理县、茂县以外的其余10个县以及甘孜州行政区域为三价区,二三价区以外的其他市行政区域为一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