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一样多?”“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过期会作废?”社保作为生活的重要保障,与民众密不可分,但部分关于“社保”的谬误仍然给大众造成困扰,成都网络辟谣平台在此梳理社保相关谣言,为公众澄清相关谬误,还原事实真相。
谣言一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
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一样多?
事实真相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后,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整体保障能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但这并不意味着退休人员到手的养老金会一样多。基本养老金高低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等相关,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因此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多少因人而异。
谣言二
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过期会作废?
事实真相
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过期不会作废。
谣言三
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缴纳工伤保险?
事实真相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谣言四
试用期过后,
用人单位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
事实真相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所以即便在试用期,员工也有依法参加社保的权利。
若对社保缴纳等问题持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2333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咨询,请广大网民以官方消息为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