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进社区
《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进社区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如何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软暴力”、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情形?如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如何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日前,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法治建设办公室联合北京宝盈律师事务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线上线下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
《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上普法宣传
《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上宣讲吸引逾3000人次收看。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李辰君律师带大家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以及起草工作的总体思路。后续他又详细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进行了逐条解读。经过此次宣讲,参与市民对如何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软暴力”、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情形、如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线下,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组织人员前往桂溪街道13个社区张贴海报,旨在提升群众对2022年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向群众宣传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的线索。
《反有组织犯罪法》线上普法宣传
北京宝盈成都分所主任律师袁勇表示,《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之一,就是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为了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该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下一步,社区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更为广泛的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记者 陈淋)
(图片由桂溪街道办事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