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审查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6月18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办法》提出,属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范畴且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办法》提出,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原则上由3名结构专家、1名岩土专家组成。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与相关利害方存在隶属关系或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时,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审查专家。根据项目特点,可适当增加专家人数。其中,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六项,分别是:与抗震设计相关的岩土勘察主要成果、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建筑抗震设防依据、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和抗震性能设计、结构计算和关键部位分析、针对结构不规则类型及抗震薄弱部位采取的加强措施。 对于特殊体型(含屋盖)或风洞试验结果与荷载规范规定相差较大的风荷载取值、特殊地基处理方案、永久性高边坡或高挡土墙方案、复杂场地治理方案等,宜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前进行专门论证。
《办法》还明确提出,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后,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修改或调整,应提供修改方案及修改前后主要抗震指标和性能的对比说明,由原专家组复核,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当存在涉及工程结构抗震安全的重大修改时,应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