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官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自2022年7月7日起至2022年8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村)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村)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居(村)委会工作机构、业主委员会、楼栋自治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组织不属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的服务类型分为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562739389@qq.com
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6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