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四川至少45%的县(市、区)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2022-07-13 10:24: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十四五”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2025年,全省至少45%的县(市、区)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四川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水资源总量较丰富,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616亿m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900m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区域性、季节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现象较为突出,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仍然是解决我省水问题的有效途径。截至2021年底,我省45个县(市、区)被水利部授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完成比例为24.59%;2021年完成25个县(市、区)的技术评估和省级审核,接受水利部复核。

《方案》提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紧紧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重点抓好11项工作,包括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管理、全面推进水价改革、落实“节水三同时”、推进节水载体建设、降低管网漏损率、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加大再生水利用、提升社会节水意识、创新节约用水工作。

《方案》明确,要通过加强节水工作,持续巩固节水成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水利厅对达标县每五年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水利部。经评估发现未持续巩固达标建设成果、已不满足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市、区),取消命名,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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