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发布会④ | 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 四川将从六方面继续发力

2022-07-19 11:5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四川省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以来,四川省在河湖长制的工作中作出了全国很有特色和亮点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河湖名录体系、明晰的河湖长责任体系、系统的政策制度体系、科学的河湖治理体系、现代的技术支撑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有效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如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创新创出特色?会上,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透露,将从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激励机制更加到位、考核体系更加健全、督查方式更加严格、暗访检查更加高效、流域协调更加有力等六方面继续发力。

首先,针对四川河流众多的具体实际和河湖治理管理的难点,进一步聚焦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河湖“清四乱”、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出台《四川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省级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工作调度,形成“大联动、大治理、大融合”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同时,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的河湖长制激励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统筹安排2000万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对上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前三名的市(州)以及河湖管理保护进步最快的市(州)进行激励,对获得国家督查激励地方进行配套激励。

此外,河湖长制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目标考评体系,并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制定《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

王华还介绍,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问题,已经构建起“天上查、水中查、地面查”的河湖管理保护立体检查模式,并重点突出“四不两直”暗访督查。他表示,当前四川省形成《四川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明确水利部门牵头负责15项具体工作,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19项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按期办结制”来推动工作。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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