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会上,据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主任李晓鹏介绍,《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是四川省首部水资源专项法规,对于四川进一步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具有以下四方面特色: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条例》制定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指引,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刚性约束等理念作为立法精神内涵和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将水资源“留得住、管起来、用得好、不污染”的立法目标,系统搭建了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开发与利用、调配与管理的科学体系。《条例》出台,对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四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创造条件。总体上看,四川水资源配置及水利工程建设已有一定基础,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省级水网体系主骨架和大动脉还不完善。《条例》提出在遵循“确有所需、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下,将自然水与工程水有机结合,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绿色安全、集约高效的水网体系,对四川进一步在保护中开发水资源,在开发中保护水资源发挥了有力的法规支撑,有助于我省加快推进引大济岷、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步伐。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条例》出台,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发力,强化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利于推动“四水四定”的刚性落地。在水资源供给侧,《条例》明确要求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三条”红线管控,要求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严格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管控。在水资源需求侧,《条例》要求加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途管制,鼓励和支持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改造,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体现四川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条例》对水资源统一配置和调度作了规定,以统筹防洪、灌溉、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多目标调度任务。规范突发事件应急调度,建立自然江河流域和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的联合调度一体化机制,为推进“大水调”工作机制奠定了法制基础。同时,《条例》创设了水资源督察机制、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对构建水价体系、健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推进水权交易转让等作出了规定,有利于激发各类兴水、治水、管水主体的积极性,对培育水市场,加快还原水资源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