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四川省水资源条例》7月1日已正式实施。
作为我省首部水资源专项条例,如何确保《条例》贯彻落实落地?会上,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主任李晓鹏表示,四川确立了建立水资源督察机制、出台《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水资源工作制度、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统筹建立水资源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据悉,下步工作中,将抓紧出台四川省水资源督察工作相关制度办法,推动水资源督察机制尽快落地,以水资源督察工作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得到落实。落实《条例》关于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的要求,推动省政府规章《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
此外,落实《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研究出台具体办法,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工作。落实《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等要素,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横向生态补偿以及鼓励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流域生态保护基金建立等相关政策。
同时,根据“放管服”要求,按照先试点、再规范的原则,对部分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镇新区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试点,对于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实施取水许可。
李晓鹏还表示,将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在已初步形成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配置方案、取水许可制度、水权制度等水资源用途管制框架体系下,围绕农业和乡村振兴、城镇和产业发展、生态和人居环境的供水保障目标,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用途管制要求,明确用途管制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规范水库功能调整、水资源用途转换的审批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得到优先保证,并严禁非法挤占基本生态用水和粮食生产合理用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