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7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具体如何开展?
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在会上介绍,《实施意见》在各地先期探索的基础上,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聚焦医疗负担,合理设定监测标准。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人员进行监测,合理设定监测标准,即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
主动排查风险,发挥预警哨卡作用。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医保部门主动排查识别,将医疗费用负担重、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给同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帮助相关部门及时精准做好困难群众身份识别,起到风险监测的“哨卡”作用。
分类救助保障,协同处置致贫风险。对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直接给予医疗救助;对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重病患者,畅通救助申请渠道。统筹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合力解除返贫致贫的风险。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