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长江从远古走来,从源头流向大海,一路奔腾不息,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全省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保护长江母亲河重任在肩。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23~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一行赴凉山州、攀枝花市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去年3月,我国第一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施行。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省份,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一年余来,成效如何?
8月23日~2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凉山州、攀枝花市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探访巡查了多个点位。随行的还有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与《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息息相关的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他们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又有哪些感悟呢?
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高镔告诉记者,在凉山的执法检查过程中,他深感凉山在长江保护法的宣传上形式多、影响广,学习上下功夫、成效明,保护上动真格、严处罚,将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到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具体工作中;将生态先行理念灌输到水资源管控、河湖治理、水土涵养、防污禁渔等领域,体现了州委州政府“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就是为民造福的指导思想和决心。
高镔还提到,《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系我省首次专门就单个工程项目实施立法保护,为我省水利工程立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板。下一步,水利厅将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立法保护工作,为水利工程可持续健康运行,实现“引好水,管好水,用好水”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杨科璧则用“严”“实”“优”三个字概括了此次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感想。
“严”,在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严格打表、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实”在于检查组实实在在,贴近实际。杨科璧举例,在执法检查组到达西昌的当晚,省人大领导组织突击夜查,“这在我所参与的执法检查中还是首次遇到。”杨科璧说,在执法检查全过程中,检查组没有只看资料,只听汇报,而是提问题,搞座谈,去点位多种方式结合,此为“实”。“优”又何解?一是对地方关爱优,不上纲上线小问题,而是抓根本促发展。二是优于向地方推荐先进经验,也优于听取地方的先进经验。三是对一些优秀做法,优秀人物事迹给予充分的肯定。“这样的执法检查,我希望能再更频繁一些。”杨科璧说。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