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成都印发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2-08-31 08:3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8月30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生活必需品、药品、防疫物资价格稳定。

告诫书明确,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有偿提供打包、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此外,告诫书还明确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各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潘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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