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260万元 资阳市出台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机制

2022-09-22 15:07:00   资阳发布

资阳网讯(全媒体记者  胡佳音)9月21日,记者从资阳市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为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河长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日前,《资阳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机制》正式出台实施。资阳市每年最高安排260万元激励县、乡、村三级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市河长制办公室每两年通报表扬河湖长制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成为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激励的城市。

建立考核评估激励机制。资阳市若获得国、省激励,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激励资金,根据各县(区)总河长的年度考核排名,1-3名分别激励总资金的40%、30%、20%,对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别激励总资金的5%;县(区)若获得国、省激励,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配套激励资金进行激励。对每年各县(区)总河长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给予50万元激励。

建立改革创新激励机制。为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切实改善农村河湖水环境、水生态,印发《资阳市河湖长制特色亮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试行)》。制定考评方案每年开展验收,对达到创建要求且在全市排名前3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10万元激励,对达到创建要求且在全市排名前10的村(社区)分别给予3万元激励。

建立全民参与激励机制。为充分激发部门(单位)牵头引领作用和个人积极性,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明确市总河长办公室每两年对河湖长制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一次。范围覆盖市县有关行业部门、联络员单位、涉水企业等先进部门(单位)和市县有关干部、县乡村级河长、巡河员、民间河长、技术河长、法治河长等先进个人。

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激励机制的出台实施,将激发部门(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夯实多元治理体系。同时,将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更加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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