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9月22日下午,四川省医保局暨全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全面启动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种植体系统集采)工作。
本次发布的《1号公告》,重点明确了种植体系统集采的品种范围、企业资质、参与主体、采购周期、采购规则和后续相关工作安排等内容。
相较其他类别的耗材集采公告,《1号公告》在内容上主要有三方面创新:
一是在集采范围上明确全国31省份所有开展口腔种植牙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增强以量换价的“团购”能力;
二是在采购周期上拓展至3年,并明确下一年度的续签采购协议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协议采购量,稳定行业预期、确保供应稳定;
三是在报量分量上精准统计至品牌,医疗机构上报的中选品牌直接纳入医疗机构协议量,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品牌中自由选择,充分维持现有市场格局和临床稳定。
本次发布的《1号公告》,是四川省医保局在国家医保局的直接指导下,贯彻今年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将种植体纳入集采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国卫医函〔2022〕84号)要求的具体落实措施,是国家医保局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对推动口腔种植体系统价格理性回归、规范口腔行业服务行为等都将发挥极为重要的正向引导作用。
下一步,四川省医保局将按照《1号公告》内容,有序组织开展报量、开标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早日享受到种植体系统集采改革红利。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张药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