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12月7日,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四川泸州召开。本次会议 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指导下, 由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办,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办。 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厅(局) 分管 领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支队负责同志等参会。
此次会议,是全国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西南地区首次由四省(市)共同召开的交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旨在 建立健全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四省(市)执法协作、促进区域立法协同,共同营造交通执法区域协作“共商、共建、共享”良好环境,带头构建西南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格局。
执法协作是大势所趋
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推进法制中国建设战略方针,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四省(市)交通执法队伍面临的共同课题。川渝黔滇四省(市)山水相依、地缘相接、语言相通、资源富集,位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 一带一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腹地,肩负着引领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 。迫切需要四省(市) 树立一盘棋格局,强化一体化思维,合作共赢、协调共进、抱团发展。
执法协作是改革所向
一方面,改革后,川渝滇黔执法总队、局均保留了省级执法队伍,是交通运输厅(局)所属队伍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的部门,需要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加快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铁军。另一方面,客观上来看,川渝黔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模式不一、改革程度不同,不可避免地存在执法体制机制运行不顺畅,执法机构职责边界不清晰,执法事项不完全对等,以及省际毗邻地区执法联动协调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迫切需要四省(市)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相互借鉴执法改革好经验、好模式, 蹚出一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质量发展之路。
执法协作是现实所需
近年来,四省(市)在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互联互通显著增强、发展迅猛,西南地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正在加速形成,四省(市)交通发展密不可分,执法工作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搭建联席会议平台,充分体现了各方在省际执法协作上的强烈愿望,标志着四省(市)迈出了西部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从0到1的历史性跨越。
会议 观看了《四川省交通 运输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宣传片》 , 分享借鉴执法先进经验 ,充分展现了近两年来四川交通执法队伍“ 新时代、新队伍、新形象、新作为 ”系列成效。会上,泸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重庆市港航海事支队、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贵阳市交通执法支队、云南省交通执法局保山支队分别围绕道路运政、水路执法、工程质监执法、“数字打非治违”、路政执法等交流发言,各有亮点特色, 值得 学习借鉴。
会议中, 审议通过《川渝黔滇区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基准》 针对45项常见违法行为, 四省(市)将依法统一划定行政处罚等次,对上位法存在较大幅度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对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这一新型常见违法行为作了切合实际的规定,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同时,进一步强化生命安全责任,《基准》对危化品运输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采取严管、严罚。
审议通过《川渝黔滇交通执法“数字打非治违”平台共建共享方案》 。经各方协商,将由贵州省牵头建设川渝黔滇“数字打非治违”业务协同平台,以川渝黔滇现有信息化系统为基础,通过汇聚交通运输相关数据,实现川渝黔滇的交通运输数据查询和执法结果共享,为跨省执法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持,为川渝黔滇交通运输安全提供辅助决策。
会上, 川渝黔滇四省(市)共同签订了 《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包括“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推送违法行为线索、推动处罚结果互认、统一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数字执法平台、周密部署紧密协同、积极响应协查需求”等7项协作内容,明确“联席会议机制、对接联系机制、学习交流机制”等3项协作机制。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 一要抢抓机遇,共同下好省际执法协作“先手棋”; 二要协同创新,共同画好区域执法联动“同心圆” ;三要锻造队伍,共同培育交通执法事业“生力军”。
川渝黔滇四省(市)将认真贯彻本次联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行政执法主责主业,积极寻求执法协同“最大公约数”,共同研究推动交通执法事项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法律标准规范的统一执行,共同开展执法信息共享互认、智慧执法应用推广、区域执法协作联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系列活动,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