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龙兆学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袁昌军的广元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何晓玉的广元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郭秀琼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 毅的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
蒲泽洪、何晓玉为广元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袁昌军为广元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郭秀琼为广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龚健民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莉蓉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张 欢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罗文华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建春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伟的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贺 娟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 晖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丽鋆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 伟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廖可伟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 婧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