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笔结算完成!四川省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正式落地实施

2023-01-04 08:33:00   四川医保

“太好了!门诊医药费可以报销了。以前普通门诊费不能报销,听说门诊共济政策今天落地执行,我一早专门到医院来试了一下,真能报销,真是太好了!”正在华西医院就诊结算的罗女士说。1月3日,四川省省本级首笔门诊统筹结算业务在定点医疗机构成功结算,标志着省本级职工医保正式实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与此同时,在省人民医院就诊的省本级退休参保人张大爷对此感触颇深,他说“我和老伴身体不太好,按照以前的报销政策,我们在门诊看病一般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但现在好了,门诊医药费也能报账了,我们看病更方便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1998年实施至今,职工医保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强有力的健康保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原有职工医保制度体制机制局限性日益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省医保局及时推动全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精准落地。

省医保事务中心全面落实国、省医保改革要求,全力推动省本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按照“两增加”“一减少”、“大共济”与“小共济”并行的改革原则,出台经办管理规程,打通信息管理平台和医药机构结算系统,促进政策与经办无缝衔接,确保了省本级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下一步,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深化制度改革,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拓展门诊共济业务范围,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更好为参保人员“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做出积极贡献,推动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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