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3月3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记者在会议现场获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4 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成3个小组,分别对阿坝和凉山、成都和乐山、南充和达州6个市(州)进行实地检查。同时,接受委托的 15个市(州)按照执法检查方案,同步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会上对执法检查作了安排部署,开展检查的意义和重点做了通报。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等部门进行了发言,省发改委、经信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在会上要求,本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法规条文开展检查。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要围绕执法检查方案中明确的检查重点,按图施工,切实查清楚法定责任“清不清楚”、法定职权“用没用好”、法定义务“尽没尽到”,确保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要紧盯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坚持全面客观、求真务实,既要充分肯定各级政府的工作成绩,更要聚焦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要紧贴群众期盼开展检查。注重把听取群众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维护人民利益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找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检查的精准度。在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梳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中,也要认真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使报告内容更加全面,回应群众关切更加精准,解决群众问题更加直接。
据悉,今年是中医药法实施的第6年,也是我省新修订条例实施的第4年。2021年底,四川省获批创建西部唯一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将助力示范区创建,依法推进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