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至26日在乐山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人事事项,中共乐山市委书记讲话。
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敏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乐山市
第八届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7月13日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廖敏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秘书长、委员职务。
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杜宏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乐山市
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7月13日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杜宏、张德全、夏鹤倞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钟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兰晓娟等同志为政协乐山市
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3年7月13日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兰晓娟、李平、谷平、钟小川、姚迅逸同志为政协乐山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