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这部工会法事关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

2023-08-26 10:45: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8月25 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办法》修订背景以及贯彻实施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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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工会法》顺应新时代要求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实施办法》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地位,将工会的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修改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增加工会的思想政治引领、职业教育推动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广以及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劳动保护引领等工作职能。

按照《工会法》要求,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的要求,对未建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雇职工的情形,落实保护措施。

将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加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需将履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的规定。明确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设立要求,明确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职责,完善各级工会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跟踪处理机制。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完善了原《实施办法》中有关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的规定,明确工会组织在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中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周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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