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措施》,4方面11条真金白银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2023-09-28 12:54: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9月27日,生态环境厅召开 9月第二场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增强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驱动科技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谋划了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正向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包括支持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技术攻关、鼓励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包括鼓励创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强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力度、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激发科研人才活力,包括培育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创新站点建设、完善科研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严格激励资金管理。

记者注意到,“真金白银”激励是《措施》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依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体系,生态环境厅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预算资金,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技术攻关。

二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根据奖项级别不同,按照5-100万元/ 项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三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成功获批并完成验收后,分别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配套支持。

四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培育引进优秀人才,每培养或新增引进一名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将在该单位每年度预算中专设100万元工作经费予以科研保障;培养或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新增一名国家级人才50 万、省级人才30万科研经费标准予以补助支持;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广泛参与科技工作,属于科研单位的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等。

五是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创新站点,按照级别不同,成功获批的将按照10—50万元/个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补助支持。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杨璐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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