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批复同意成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采取“BOT+政府补助”方式建设。省政府要求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眉山市、乐山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BOT+政府补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此外,交通运输厅应依法承担行业管理责任,依法监督项目建设实施等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