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攀枝花市、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

2023-10-26 08:37:00   四川发布

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工作部署,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和暗访)、领导访谈等三种评价方式对攀枝花市、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经综合评价认为,攀枝花市、绵阳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家评价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实名向省食品安全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

联系电话:028-86617123

联系邮箱:sc_spxtc@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1407室(邮编610017)

附件:1.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报告

2.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报告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报告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要求,攀枝花市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省食品安全委申请省级初评。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工作部署,省食品安全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对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省级初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省级初评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
省级初评由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省食品安全办会同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抽选60名食品安全专家,组成15个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攀枝花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54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500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100个点位,其中明查2区1县6个街道,覆盖15类单位65个点位;暗访1区1县4个街道,覆盖4类单位35个点位。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2个访谈组,对攀枝花市市级、县级、乡级党政负责同志及市级、县级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深度访谈。

二、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获批创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扣创建标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过程管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实施示范引领,引导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9.5%以上,在全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全市连续十年未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负面舆情事件,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1.落实“两个责任”,压茬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压紧压实党政同责。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在全省首创实行创建工作“双指挥长制”,并率先推行“1+3”提醒工作模式,2021年以来,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400余次。市委、市政府制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攀枝花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单》,形成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局面。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时调整市食品安全委组成人员,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全体会议5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及工作推进会4次、食品安全联席会议12次,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三是不断健全法规体系。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走深走实。编印《攀枝花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出台包保干部“十不准”“两书一函”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关内容纳入市、县(区)两级党校日常培训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常态化培训,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包保干部3万余人次。其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进党校、包保干部“十不准”制度等工作经验被总局专刊采用,向全国推广。

2.强化精准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深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确定农药使用监测调查点100个。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1年以来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92.7万余张,附证上市农产品20万余吨。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制度,全市生猪屠宰62.48万头。二是加强抽检监测。2021年以来,全市抽检监测食品14860批次,每年均达到4.3批次/千人;全市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6507批次,每年均达到1.8批次/千人;完成4078件样品56151项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三是确保粮食安全。在全市5个骨干粮库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粮食购销、库存、熏蒸、质检、仓内外视频全覆盖智能化监控。2022年新增粮食检验设备5套,全市完成抽检监测粮食1051批次、政策性储备粮油660批次,开展专项整治50余次。四是严格过程监管。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任务清单》,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50次,检查生产经营户2.5万户(次),排查风险近1.5万个,覆盖率、整改率均达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专项检查,全面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有关负责人陪餐制。

3.严厉打击违法,共筑食安法治防线。一是严格执法办案。持续开展“春雷”“铁拳”“昆仑”等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74件,办理食品类刑事案件76件;开展“攀枝花特色水果打假”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26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强化执法联动。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教育和体育、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4次,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类案件24件,办理处罚到人案件7件;与凉山州市场监管局签订《综合执法协作协议》。

4.投入“真金白银”,持续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逐年递增,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安排10879.22万元、11071.91万元、5678.60万元,共计27629.73万元。二是提升专业水平。落实以奖代补资金1291万元,对2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投入专项资金940万元,完成30家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累计投入249万元,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投资300余万元,建成全国首个餐厨固渣+废弃油脂“双线”运营监管的智慧管理平台。三是强化设施配备。投资6192万元建成攀西地区最大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市3家检验检测机构获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五个县(区)共投入580万元配备了食品快检车。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印发《攀枝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从接报到现场处置流程和分组等具体工作事项,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7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5.深化多方共治,不断凝聚共建合力。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护食安”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10万余份,在乡镇(社区)设置宣传站、宣传栏,发放倡议书15万余份。加大信息公开和风险交流力度,主动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55期。二是制定《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网格化体系,拍摄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75条,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260余场(次),服务群众20余万人次,汇聚志愿“微光”,共筑食安“防线”。

(二)特色亮点

1.强化智慧监管。一是打造“食安花城”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许可备案、监督检查、培训考核、应急指挥、风险分级、投诉举报等六大功能,截至目前,1989家单位建立电子监管档案,791家单位上线“互联网+明厨亮灶”,450家单位实现电视展播,3981名从业人员完成在线培训考核。二是创新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主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设置“食安小站”,接入“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微小站”“智慧网”“诚信榜”等运行模式和监管手段,延伸监管触角,联通安全消费“大动脉”。

2.制止餐饮浪费。一是发布《“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出台《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九条措施》,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小套餐、点餐“N-1”等模式。二是开展“绿色餐饮,标准先行”系列宣传,拍摄制止餐饮浪费短视频1期,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引导各大商场、沿街餐饮单位利用LED电子屏幕刊播“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公益广告。三是编制《攀枝花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捐赠工作规程》,向攀枝花市慈善会捐赠价值近万元的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并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民政局指导督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备份样品向慈善机构捐赠的长效机制。

3.打造校园“阳光食堂”。全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明厨亮灶智能AI”功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中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智能抓拍并实时报警,对学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自查自评、整改痕迹等进行持续性监督,全市317个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达100%,位居全省前列。

4.创新区域协作。一是攀枝花市牵头发起,四川省凉山州,云南省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贵州省遵义市,重庆市大足区、綦江区等西南四省(市)八地,签订《川滇黔渝四省八市(州、区)食品安全跨区域合作治理框架协议》,建立“1+6+5”工作模式,着力打造食品安全跨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二是组织开展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州,云南省丽江市、楚雄州、昭通市两省五市(州)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处置边际协作演练,积极构建“指挥灵敏、反应迅速、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模型,形成跨省际、跨部门、跨行业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全面提升边际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边际协作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攀枝花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但也应该看到,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攀枝花市食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集约发展程度不高;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成本意识强、安全意识差,需不断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增强;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建议攀枝花市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打造创新亮点,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1.对标创建标准,推动产业发展。要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基础力量、基础投入做文章,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做优做强。试点推行食品小作坊“作坊长”制度,全面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和建档;推进“攀果”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完成“攀果鲜”“攀果香”等商标转让。

2.凝聚工作合力,推动社会共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与时俱进的新时代宣传矩阵和体系,通过多角度报道、全方位覆盖、立体化影响,抢抓关键时间节点,以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宣传的重点要点,做到宣传有温度、有内容、有共鸣,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形成与公众的良好互动。

3.突出科技创新,打造创建亮点。围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机制创新、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等国家部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和应用力度,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形成体系成熟、措施具体、效果明显的创建品牌,带动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省级初评意见 

根据省级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攀枝花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创建工作无否决项情形,智慧监管、区域协作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附件2

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省级初评报告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2〕12号)要求,绵阳市政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省食品安全委申请省级初评。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工作部署,省食品安全办牵头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对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省级初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省级初评组织实施情况

(一)实施方式

省级初评由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具体实施。对照《操作指南》,省食品安全办会同教育厅、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抽选64名食品安全专家,组成17个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绵阳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

(二)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细则》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三大项54个指标,根据《操作指南》逐一评分。资料审查共查阅创建材料4000余份。现场检查共抽查120个点位,其中明查2区1县6个街道,覆盖16类单位80个点位;暗访1区1县4个街道,覆盖4类单位40个点位。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成2个访谈组,对绵阳市市级、县级、乡级党政负责同志及市级、县级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深度访谈。

二、绵阳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2021年,绵阳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为全国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以来,绵阳市委、市政府着眼全域绵阳,强化顶层设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效能、推进社会共治,持续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3993家,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7%以上。全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等次。

(一)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1.夯实监管基础,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坚持党政同责。绵阳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历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将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跟踪督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市食品安全委组织架构,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成立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的创城工作指挥部,高位推进创城工作。建立市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之间的协查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等制度,每年召开全体(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纳入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委书记“月点评”和市委巡察内容,各县(市、区)、园区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出台《绵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试行)》,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四是加大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持续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市级创建两年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2021年、2022年投入的食品安全经费分别约1.4亿元、2亿元。

2.落实最严要求,守牢监管底线。一是开展源头治理。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增效,禁限用药物清单和常规用药使用残留限量规定上墙率和知晓率达100%。二是保障粮食安全。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三台县粮油检验中心成为全省首家取得检验检测相关资质的县级质检站。扎实开展粮油监测工作,库存粮食监测覆盖率及发现问题处置率均达100%。三是落实过程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过程管控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10余项农业生产规范和梓潼酥饼等50多个品种的地方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备案55个,网上公开100%。构建全域网格化全覆盖监管体系,以盐亭县为代表的“123458”网格化监管模式在全国、全省广泛推广。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在产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HACCP等体系认证通过率达100%。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现全市4万余家经营主体隐患排查全覆盖。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六大”行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14件。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以“铁拳”“春雷”等执法行动为契机,全市查办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945件。开展“昆仑”“护旗”和“磐石”系列专项行动,食药环侦刑事立案299件,移送起诉124件,侦办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7件。

3.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管理能力。一是增强检测能力。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抽取网络征集品种得票率较高的食品进行检测。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至今共抽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49895批次,每年抽检量达到3.3批次/千人以上;抽检农产品35822批次,每年抽检量达到1.7批次/千人以上。二是完善预警机制。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成立绵阳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重点领域风险研判会。将近两年食品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风险程度较高、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与食源性疾病,纳入重点监测范围。采集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样品355份,样品采集覆盖率达100%。2022年病原学阳性检出率居全省第一。三是推进各方联动。制修定《绵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2021年开展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2022年开展绵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科学应对、高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4.紧盯重点环节,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全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二是建设追溯体系。多部门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蔬菜制品(酱腌菜)及乳制品信息化追溯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和农业展会工作“四挂钩”,2078家农产品企业入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三是建立保险机制。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累计为全市763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近36亿元的风险保障。

5.优化食安环境,助推产业发展。一是推进“细胞工程”。在全市范围推进实施“属地抓示范、部门建规范、行业树典范”的“细胞工程”,建立覆盖重点环节的6大规范化体系,成功打造6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1个健康食品产业园、22个示范街区、2216个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典范。二是提升竞争实力。开展HACCP及食品安全认证体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22%。打造新型餐饮服务食品供应链,130家线上餐饮企业,2022年实现营业额8.45亿元,同比增长28.03%。围绕米粉、白酒、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市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地理标志商标14个,“三品一标”认证数达1006个。

6.激发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全领域宣传。打造从“田间”到“舌尖”的全业态、全过程、全覆盖的宣传体系,擦亮“食安绵阳”创城品牌,设计创城主题海报、logo、吉祥物等。建立市场监管法治长廊及食品安全宣传阵地18个。推广使用“食安绵阳”微信公众号,创建“小家大市”视频号,累计阅读量达590万人次。二是全方位动员。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监督参与机制,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聘请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社区网格员、出租车司机、自媒体代表、广场舞阿姨等群体担任食品安全志愿者,组建5000名规模志愿者队伍。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打造消费纠纷三级调解“枫桥经验”绵阳版本,全市1448个学校设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及投诉举报电话。

(二)特色亮点工作

1.赋能食品安全监管。打造绵阳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织就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网,推行“阳光餐饮”“消费环境指数”智能监管建设系统,实现后厨实时监控,在三台县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学生营养餐“中央厨房”。整合农产品溯源信息、快检信息、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小家大市一码通”识别集体商标,在支付同时溯源摊位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农残等信息。

2.完善信用监管链条。以信用档案为核心、大数据计算为手段,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评价标准扣分制管理等13项工作举措,开展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实现食品生产经营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结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出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列入“重点监控名单”,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率100%。

3.统筹压实“两个责任”。创新制定履职档案模板,实行“一人一册、单独建档”,包括包保干部登记表、包保主体基本情况表、包保干部督导工作台账表、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和年度履职报告等“三 表一书一报告”,清晰勾勒包保干部履职档案轮廓。创新提出现场督导“五步法”即“一看二查三问四记五反馈”,以“口袋书”的形式,印制督导指南,推动包保干部督导工作做深做实。推行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积分纪实、分类评选、星级评定”,对包保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积分制管理,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分类评选和星级评定,实行管理与考核、激励与警示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4.创新推进行刑衔接。着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在全省率先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检察院驻市场监管局工作室实现全覆盖;首创“双罚机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公安行政拘留有效衔接;创新探索“府院联动”机制,与多地签署执法协作协议,合力构建“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法治氛围,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5.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支持品牌培育保护、强化产业技术支撑等方面整体发力,积极推动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从标准入手培育绵阳米粉品牌,制定全省首个绵阳米粉团体标准。打造百亿健康食品产业集群,推动梓潼县、三台县健康食品产业园挂牌,出台《健康食品产业园食品饮料产业十条优惠政策》,推动建成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产业体系。积极创建全省首个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为食品标准研发、创新、验证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绵阳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但也应该看到,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做实,“互联网+”监管手段创新力度有待加大。建议绵阳市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打造创新亮点,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1.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三年攻坚行动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有效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2.提升食品新业态监管水平。进一步全方位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完善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化监管,聚焦食品经营新业态和食品消费新模式,创新方法举措,加强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电商、团购、代购等行业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专业化水平。

3.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大力开展“食安绵阳”品牌建设,创新宣传方式,以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作为宣传的重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展示、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宣传效果,营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省级初评意见

根据省级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绵阳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围绕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提升、基础支撑等方面大力探索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积极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日趋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成效取得较大突破,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创建工作无否决项情形,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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