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四川7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将全面建成

2017-10-23 19:34:47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四川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编制的《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经省政府批准,已于2017年9月正式印发实施。今天(10月23日),四川省环保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等7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置项目将全面建成;到2022年,每个设市城市至少建成1个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系统示范项目。

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规划》明确,到2020年,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等前期工作较快,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的7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全面建成,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0.5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49.86万吨/年。

到2022年,成都市、泸州市、广安市、达州市、凉山州等6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全面建成,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3.3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73.16万吨/年。

到2022年实现规划发展目标时,全省危险废物可实现就近就地安全处置,大幅度减少危险废物排放,减轻对水体、土壤等的环境影响。

为提高《规划》的灵活性和地方可操作性,《规划》还提出一批预备类项目,规划处置能力29万吨,该类项目不设置完成时限,地方建设需充分论证。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14.29万吨/年,其中新增能力8.92万吨/年。

据四川省环保厅土壤处处长康宁介绍,四川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内江市、甘孜州、阿坝州等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积极开展成都市等8个地级市医废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推进江油市等7个县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全部建成投运后,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7.23万吨/年。

以中江县等9个百万人口以上县为重点,推进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旺苍县、剑阁县、大英县、营山县、茂县、丹巴县、乡城县、甘孜县、会理县、盐源县、雷波县、昭觉县、普格县、冕宁县、甘洛县等24个医疗废物产生量大或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增集中处置能力1.69万吨/年。

健全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

《规定》中还明确了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小微企业产生的小宗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转移。健全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结合《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以设市城市为重点开展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建设试点,完善各类含汞、镉、铅、镍等废电池、废药品、废含汞荧光灯、废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系统,到2022年,每个设市城市至少建成1个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系统示范项目。

加强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完善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开展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和集中处置试点工作。规范铅蓄电池和废矿油回收网络体系,优先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处置需求较大区域开展试点,到2022年底,建成19个回收点,形成50万吨/年的收集能力。

“在健全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方面,其中最关键的措施是垃圾分类,目前垃圾分类有四种,分别是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最后,康宁告诉记者。

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四川以德阳市、内江市、自贡市、绵阳市、广元市、达州市、泸州市为重点,开展协同处置试点,因地制宜推进水泥行业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作为区域危险废物处置的有效补充。

同时,在加强企业自建处置利用设施监管方面,四川逐步要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万吨以上的企业、园区和大型石化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鼓励自建的处置利用设施有富余能力的开展对外经营服务。据悉,目前已有2家企业正在利用设施富余能力开展对外经营服务。

据康宁介绍,为确保《规划》实施达到预期成效,《规划》还提出在2020年和2022年底,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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