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 2人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2024-02-01 09:4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2月1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洪波等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洪   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8月生,大学,现任泸州高级中学校副校长,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杨   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2月生,大学,现任泸州市第一中学校党委书记,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   静,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现任泸县太伏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胡   翔,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8月生,大学,现任叙永县摩尼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翟晓根,男,汉族,无党派,1983年7月生,大学,现任泸州高级中学校城西校区德育科科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姜   水,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2月生,大学,现任泸州市第二中学校(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附属长江学校校长,拟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月1日至2月6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也可以通过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或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0-12380,0830-3101810(传真);举报网站:http://12380.l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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