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老龄委获悉,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的老人114.38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1.15%。其中,100岁及以上老年人247人,呈现连年增长态势。目前,我市已建立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根据年龄层次,每月为他们发放25-400元的高龄补贴,年度财政支出5000余万,惠及13余万名老年人。
近年来,我市大力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兴办社会福利院20所;政府补贴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病专科医院;政府分别出资建造城市、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9个;政府出资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建成农村幸福院322个、农村敬老院221个;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助建社会养老服务组织11个。
我市高水平执行养老保障,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执行7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完善政府补贴制度,为10.395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按300元/人.年标准进行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支出4200余万元。(谢明强 记者 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