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为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系统。
增加公共停车泊位
推动学校、医院等停车设施建设
《意见》提出,要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加强规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对既有停车设施进行改扩建。
《意见》明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增建方式包括利用自有用地地下空间新建、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改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扩建等。在“鼓励规范小型立体停车设施”中也提到,鼓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小型立体停车设施。
同时,对于停车场的建设,《意见》还充分考虑到新能源汽车需求,要求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和住宅、商业、办公、医院、学校等配建停车泊位,预留规定比例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在最低配建比例基础上增建充电设施。
实施财政资金奖补
地下P+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可获40000元补贴
为鼓励停车设施建设,《意见》还给出了奖励政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其余各区自行制定资金奖补政策)符合要求的的停车设施将或补贴。例如:地上独立机械停车设施将获得每个泊位4000元的补贴。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其中补贴最高的是“地下P+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将获得高达40000元的补贴。
此外,《意见》还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等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支持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同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公共停车设施建成后,逐步取消其周围5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白玉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