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资阳中心城区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资阳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建议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9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范围定义:适用于资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同时明确了本办法所称共享单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由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投放的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的分时租赁非机动车。资阳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控原则为“合理、有序、公平、便民”,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职责分工。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企业主责,多方共治”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共享单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依法对投入营运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等。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对运营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运营企业应当依据市场规律自主经营,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保障使用者合法权益;如:不得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服务。不得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规定了共享单车准入及退出机制、秩序管理等。
若有修改意见,请于8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资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28-26122855,邮箱:271893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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