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市部署清理举办、承办、协办面向义务段中小学生的违规学科竞赛、考级等考(测)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冬令营、夏令营形式组织的竞赛集训等选拔性考试测试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明确提出三大禁令:
一是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二是禁止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三是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禁令解读!】
关于“禁奥”三禁令究竟禁什么?怎么禁?
小锦专门采访到市教育法规处处长对其进行权威解读。
☆“禁止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解读:按照《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国家实行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举办各类义务段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同意。群众性大型文体等活动的举办者或承办者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前申请安全审查或许可。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以下同)不得为义务段的民间竞赛、考级等选拔性考(测)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禁止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解读: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参加“奥赛”“华赛”“希望杯赛”“联合杯赛”等竞赛活动,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禁止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解读:按照《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违法违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的公告》,严禁学校、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违法违规举行或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参加或变相参加与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学校不得以任何媒体和机构组织的考(测)试、排(抢)位赛成绩、排名为依据或参考招收义务段学生。
治理非法办学、违规办班行为已纳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清查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也纳入2017年度区(市)县政府民办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内容。各单位应明确检查事项和重点内容,开展综合执法定向随机抽查,实行联合惩戒。一旦查实,限期整改,严格问责。各单位查处不力、问题突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教育管理部门对违规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纪依规予以相应处分,对违规民办学校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当年度年检不得列为合格以上等级。公安机关对依法未通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查或许可的予以取缔或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所管理者依法予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等。工商管理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为何更严?】
早在今天前,市教育局就已联合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活动的公告》,对培训机构提出以下要求: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招生、规范宣传、安全教学、教师持证及规范赛事。其中,“规范赛事”特意提到“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而没过几天,又联合多部门发布最严“禁奥”令,为何接连发布严令?对此,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曾晶解释道:“事实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举办各类义务段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都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同意。而这些竞赛活动不仅需要被批准同意,还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同时,群众性大型文体等活动的举办者或承办者还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前申请安全审查或许可。”
曾晶谈道,我们不但要求未经政府部门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参加“奥赛”“华赛”“希望杯赛”“联合杯赛”等竞赛活动。还提到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以下同)不得为义务段的民间竞赛、考级等选拔性考(测)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我们从今年4月开始就不断在加强对民办文化培训类等机构的管理。”曾晶告诉记者,此前“联合杯赛”临考前突然被取消实际上并不是“临时”,事实是我们在前期就一直在对其进行核查,在相关证据确凿后,我们立即联合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约谈查处。
据曾晶介绍,市教育局从7月份开始就全面铺开了专项整治活动,各区市县每周要上报专项整治周报表,对于整治不利的区市县,市教育局还会在内部进行批评并责令其加强整治力度。各区市县每周将上报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实地勘察情况、违法违规事实情况与处理处罚情况。据统计,截至11月1日,全市累计查实1511所有照无证类培训机构、828所无照无证类培训机构,实地查勘2917所机构,下达329份整改(或处罚)通知、警告158所机构、罚款1.2万元、责令46所机构做出书面检讨、责令857所机构限期整改(其中198所机构停业整顿)。
【如何严控?】
教育、公安、工商联动:
一旦查实,限期整改,严格问责
三部门要求各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综合执法定向随机抽查实行联合惩戒。其中:教育部门对违规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纪依规予以相应处分,对违规民办学校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当年度年检不得列为合格以上等级;公安机关对依法未通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查或许可的予以取缔或责令立即停止活动,并对举办者和场所管理者依法予以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等;工商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一旦查实,限期整改,严格问责。查处不力、问题突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清查违规竞赛活动已纳入2017年度区(市)县政府民办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内容。此项清理旨在让学生去功利化学习,让培训回归教育本位。”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曾晶同时表示,欢迎市民和媒体监督并拨打各区(市)县监督电话进行举报。对跨区域违法办学、违规办班等行为,可将相关举报材料发送至市教育局专项治理监督邮箱464333681@qq.com。
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监督电话一览表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82829115
双流区教育局
85830850
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
68772390
郫都区教育局
87931681
锦江区教育局
84550580
简阳市教育局
27028310
青羊区教育局
86635980
都江堰市教育局
89718060
金牛区教育局
87798716
彭州市教育局
83708766
武侯区教育局
85056765
邛崃市教育局
61782881
成华区教育局
84310087
崇州市教育局
82313234
龙泉驿区教育局
84862738
金堂县教育局
15719430887
青白江区教育局
68936517
新津县教育局
82517011
新都区教育局
83993739
大邑县教育局
88210279
温江区教育局
82765356
蒲江县教育局
88551071
【出台始末】
据介绍,今年初,成都市把治理非法办学、违规办班行为纳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4月25日,市教育局出台年检通知,对民办学校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等活动,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的,责令整改、暂停招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列入信用“黑名单”。
5月16日,市教育局颁布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和中小学校、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等均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学科培训、竞赛或考级活动。
5月31日,市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
6月2日,市教育局联合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布公告,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2017年7月-9月,市教育局牵头建立全市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周周报表,分部门、分区域汇总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实地查勘情况、违法违规事实查处情况和下达整改(处罚)通知情况等。从第五期开始,行动滞后的区(市)县,在全市周报表相应栏目“亮红灯”。(记者 赵子君 编辑 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