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17年11月17日11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11月16日天气趋势预报,11月17日起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且将持续48小时以上。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17年11月 17日11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