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为连/制图
11月22日,记者从泸州市卫生和计生委获悉,泸州2017年度计生统计数据年报(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出炉。全年共出生51367人,出生率10.0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67个千分点;死亡29656人,死亡率为5.82‰,与去年同期上升了0.3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21711人,自增率为4.26‰,同比上升0.29个千分点。
出生人口幅度增加
据泸州市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士介绍,统计表明,今年以来出生人数有51367人,其中有713人是补报往年出生,年内实际出生人数只有50654人。与去年实际出生相比增加3275人,增幅为6.91%。根据分析,全市出生人数比上年同期上升,且二孩增加,一孩、多孩减少。本年度泸州市二孩同期大幅增加5000余人,这表明国家全面二孩政策调整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步释放。
出生孩次构成显二孩比率明显攀升。分孩次看,一孩出生2557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630人,一孩率为49.79%;二孩出生2469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137人,二孩率为48.08%;多孩出生109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0人,多孩率为2.13%。据分析,二孩的增加一方面是受国家生育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普惠性政策的实施,使两孩家庭参与社会活动、规避风险、实现家庭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高于独生子女家庭。
出生人口性别比小幅反弹
在本年度全市计生数据统计周期内,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51。分孩次出生婴儿性别比看,一孩性别比为107.47,二孩性别比为107.1,多孩性别比为118.13。按国际惯例,正常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在103-107之间,从历年出生性别比来看,泸州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从2011-2016连续六年保持在正常比值范围内,今年向上攀升并突破正常值水平。
泸州市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士分析说,这说明了泸州市“十二五”期间治理性别比偏高工作的效果明显。同时,这也折射了全面二孩政策后,生育小高峰的出现促使出生性别比的平衡被打破。
育龄妇女逐年减少 老龄化加剧
据统计,到今年9月30日,全市育龄妇女115.92万人,已婚育龄妇女92.9万人,其中:无孩妇女6.71万人,一孩妇女40.48万人,二孩37.62万人,多孩妇女8.09万人。其中20-29周岁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34.45万人。泸州市育龄妇女数量从2012年起就逐年下降,这也符合我国总体大趋势:中国育龄妇女的总量2011年达到3.8亿的峰值以后在逐步减少。
此外,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泸州市的人口总量有所上升,0-1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7.49%,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7.35%,比去年增加0.59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11.39%,比去年增加0.67个百分点,泸州市早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且程度越来越高,社会抚养成本越来越大。
城乡人口比例缩小
据统计,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79.67万,占总人口的15.58%,其中流入3.04万人,流出76.62万人。流出人口占总流动人口数的96.17%,流出人口中育妇流出36.42万人。由于泸州市属于劳务输出市,流出人口省内主要流向成都市及周边毗邻市,省外主要流向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城市。随着泸州市城市建设扩张和城镇化推进,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向城镇,我市430.64万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之比约为1:1.11。(记者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