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开遴选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 18日前可报名

2017-12-13 11:28:5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今(13)日从省法制办获悉,四川省公开遴选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和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已发布,公告中称,根据《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将公开遴选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和四川省法律顾问团外聘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外聘法律顾问”)。据了解,此次报名采用信函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报名方法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

报名者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交《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纸质文件报送渠道(邮寄):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1001室(右),邮编:610016

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sfzbjdc@163.com

联系电话:028-86604486

遴选程序 

(一)专家库成员遴选程序

1.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审查人员资格后,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专家库候选人员名单;

2.候选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后,向社会公布专家库人员名单,建立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

(二)外聘法律顾问遴选程序

1.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从专家库成员中择优拟定外聘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2.将候选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后,确定外聘法律顾问名单,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4.省委、省政府审定后,确定外聘法律顾问。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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