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荣获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

2017-12-15 14:55:5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在12月14日举行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隆昌市荣获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第二届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

据了解,隆昌市先后在200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先进县、2013年成功创建为第三届省级文明城市。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2014年启动以来,成立了创建指挥部,组建了“一办十组”的推进机构,创新机制,上下联动、部门联手、社会联创,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各项事业扎实推进,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市民素质显著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同时,隆昌市人民政府金鹅街道办事处还荣获了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单位;隆昌市界市镇石佛寺村荣获了第四届四川省文明村镇(社区);李太洲家庭、饶小莉家庭荣获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隆昌市大南街小学、隆昌市龙市镇中心学校、隆昌市第一实验小学、隆昌市莲峰小学、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隆昌市大北街小学、四川省隆昌市第一中学、四川省隆昌市第二中学等荣获了第一届四川省文明校园。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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