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坚持“三项落实” 开展“三项活动”扎实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

2017-12-19 17:07:13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年来,金堂县在办理群众来信的过程中,始终把责任落实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建立“三见面”、回复审核、双次回访等制度,有效落实办理之中见面率100%、答复率100%、对交办件和领导批示件的回访率100%等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事结案了人息诉”。

落实制度,开展三见面活动

加强沟通,确保诉求清晰。将办信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见面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一项基础要求在全县信访系统中推广。做好确认信访人信息、联系信访人及确定信访人诉求等工作。

金堂县在办信过程中,始终坚持与责任单位、具体经办人见面作为推动办信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约见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责任。县信访局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的信件在确定承办单位后,坚持要与责任单位领导见面,当面交待来信内容和办理要求,将办理回复、协调疏导等责任交至责任单位。二是约见经办人,明确工作要求。县信访局在明确责任单位后,要求责任单位对每封群众来信均要指定专人负责承办,由其全程跟踪、协调、办理该件群众来信,争取在法律范围之内合情合理的处理群众诉求,取得群众的认可。 

落实责任,开展规范办理活动

金堂县信访局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交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首办人员对信件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督办。对于政策咨询类的问题在3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复杂疑难问题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

金堂县始终把规范工作流程作为工作的重要举措落实到位。要求责任单位建立办信工作台账,注明每封来信的信息、诉求、办理时限、经办人、回访情况等,确保来信登记入册100%,确保需要协调的群众来信调协率100%。

在实践过程中,金堂县建立了回复审核制度。按照“谁受理、谁回复”、“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般事项由责任单位属事分管领导审核回复;重要事项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回复;具有典型和代表性的事项,由责任单位报请县“两办”审核回复;重要的具有倾向性的事项,由责任单位报请属事分管县领导审阅后,请县主要领导审核。

落实效果,开展事后回访活动

金堂县建立并完善了“双次”回访制度。信访局根据来信情况每月回访10%以上的信访件,对处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坚持100%回访,及时进行协调和疏导教育工作,降低重复来信或信转访的概率。

金堂县在信访系统中实行“痕迹管理”工作机制,即要求在处理信访工作的时候要留下“痕迹”,确保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都有记录。对事后回访工作,县信访局和责任单位均建立了回访工作台账。对每次回访情况均进行详细记录,注明了回访的方式、时间、回访人、群众态度和意见,做到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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