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托管"购房款 泸州推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免费服务

2017-12-20 11:16:40   泸州新闻网

存量房,即俗称的二手房。由于交易双方互不了解,或者房产本身或存潜在隐患,近几年,泸州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些房产交易纠纷屡见不鲜,其中有不少涉及到存量房交易资金(即购房款)的安全问题。如房价上涨,卖方毁约,迟迟不退购房款;遇到已抵押、查封的问题房,购房款有去无回;交易后因水、电、入户等问题交接未清,导致购房款滞留等,使交易资金的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为确保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减少存量房交易纠纷,维护存量房交易秩序,近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及《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印发了《泸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在泸州市主城区推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免费服务。该项服务由泸州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承办,泸州市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泸州市分行、建设银行泸州市分行、兴业银行泸州分行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委托代管。

今后,房地产主管部门将通过委托银行设置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对存量房交易资金交存、支付实施监督管理,促使买卖双方都不能“赖账”,并按照“利随本走”的方式,不仅为交易双方的购房款安全提供保障,连资金代管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也将全部付给交易双方。这就意味着,市民买卖二手房,交易过程更加规范、交易资金更加安全。

为购房款加保险消费者买二手房更放心

一直以来,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一般买方都会先支付卖方部分购房款,等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买方再支付卖方尾款,期间少则10余天、多则数月,难免存在一些变数,买方既担心不能顺利过户拿到房子,又害怕已付的购房款出现问题。

未进行网签的存量房,买方无法查询该房产有无抵押、查封等相关信息,即使是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买方也无法阻止卖方私自将该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或作其他处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权登记完成前,即使在审核环节,也有可能因法院查封或其他原因导致登记无法完成。这时,先期支付的购房款就会存在风险。因此,存量房交易中,通过泸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有效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买卖双方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仅能有效保障购房款安全,同时在审查办理过程中,还可以为房子把关,因为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房子,是不被接受资金监管的。(记者 屈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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