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我市启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根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12月18日至月底我省盆地可能出现一次长时间的污染过程,我市污染程度甚至可达到重度,为此我市近期将持续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有力应对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在自贡辖区内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除重大工程项目外,高新、自流井、大安、贡井、沿滩辖区内所有工程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前暂停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实行湿法作业,严格落实降尘防尘措施。
同时,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点企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要求减排15%以上,其他企业减排10%以上;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黄标车”车主须按公安部门要求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各类餐饮业及单位食堂要积极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或采用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
有关部门建议公众低碳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人汽车出行,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至2℃。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对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处以相应罚款,对阻碍执法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