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官网获悉,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四川将对省管19家公立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根据《通知)》,我省将以2016年度省管19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业务量为调整基数,以医院各类财务报表及成本测算数据为参考,按照总量平衡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保持调减项目减少的收入与调增项目增加的收入基本平衡。
《通知》要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要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调增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完善价格公示、门(急)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日清单等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附:省管公立医院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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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