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开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提名办法》)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科技奖励提名程序,明确有关各方责任,严格科研诚信要求,树立科技奖励良好导向。

《提名办法》指出,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激励,鼓励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强化对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提名办法》明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统称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四川省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其他提名专家不超过65岁。
在提名程序上,《提名办法》明确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每年度公开发布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公布提名者范围。明确提名者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把关,对候选者基本情况等进行公示的要求。
《提名办法》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提名者在提名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索取或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财物,不得利用提名者身份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被提名者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地向提名者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提名公平、公正的活动。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提名者、被提名者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参照科研不端行为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