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技术转移机构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申报四川省技术转移机构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省内已完成登记注册,在四川境内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省内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
(二)符合国家、四川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商业模式、技术转移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职的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独立法人机构需有10人以上专职人员;内设机构需有5人以上专职人员。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从事技术转移人员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80%,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四)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的规范性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奖惩机制;
(五)2023年、2024年,年均促成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项目不少于10项,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
(六)2023年、2024年,年均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年均组织交流活动不低于5次,技术培训不低于300人次;
(七)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促成技术交易额每年递增10%以上;
(八)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近两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未败诉。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单位需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2025年9月20日18:00前对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推荐单位需要在2025年9月25日18:00前进行机构申报的审核和提交;由地方推荐的,经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