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三台县委批准,三台县纪委监委对三台县中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卢文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文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对医保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耗材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卢文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文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三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