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意见征求中!

2025-09-11 16:33:00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日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开征求《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意见。

《指引》所称尽职免责是指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单位利益损失的,对有充分证据表明参与转化人员勤勉尽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责,包括内部考核扣分、激励性奖励扣减、以及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相关责任。

《指引》适用于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单位”)。鼓励中央在川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参照执行。

哪些情形可以免责?《指引》明确了领导干部免责事项、管理人员免责事项、科研人员免责事项、追责情形。其中,《指引》提出,成果转化单位科研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没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中出现的过错,以纠正为主,一般情况下不予追责。

哪些情形应当追责?《指引》提出,在执行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或部门认定并予以免责后,又有新证据表明,参与转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违法违纪等情节的,应当予以追加责任。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0月9日,社会公众在此期间如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科技厅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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