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林下经济行动方案》,明确将通过科学布局、规范发展、科技赋能等七大重点任务,推动林下经济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以下是方案全文──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林下经济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天府森林四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市场导向、因地制宜、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红利,丰富“天府森林粮库”,增强林下产品供给能力,构建和完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林草兴业、利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稳定、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林下产品有效供给持续增加,市场认可度加速扩大。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3700万亩,总产值超过800亿元,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民年均收入达到5400元。到2030年,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全产业链发展更加健全,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特色产品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市场充分认可。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民户均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全面摸清全省林下经济资源分布及产业发展状况,以编制“十五五”林草规划为契机,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农村、中医药等产业规划密切衔接,并充分考量各地自然地理条件、林分特征与林地构成,对林下产业进行合理布局,分区域确定林下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主导品种。指导各地根据林下作物生态学特性与立地条件,结合资源禀赋和种养习惯,精准选择适合产品,坚决避免简单重复建设与同质化发展,努力将单品做大做强,尤其要将道地药材打造成地方标志性产品。
(二)加强规范发展
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好公益林、天然林和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安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防止无序开发、低效开发和破坏生态资源。加强土壤重金属、肥力、理化性质及水土流失等情况监测,保障林下生产环境安全与资源可持续利用。鼓励统筹利用好人工商品林地,在确保郁闭度不低于0.3、保留木分布均匀、林木生长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择伐、抚育间伐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林下经济。在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不采伐林木的前提下,可以科学有序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持原生态风貌不改变前提下,可以利用天然林景观资源周边发展森林露营地等林地复合利用模式。
(三)建设发展林下经济的“标准林地”
支持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推进集体林地规模化经营。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权量化方式,将分散林地资源“预留转、预收储”,进行规模化流转或经营。支持整合储备林建设、生态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产业发展等项目,开展标准化森林抚育、整地、测土配方、配套基础设施和产品初处理必要设施,建设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标准林地”,吸引社会资本“拎包入住”。鼓励国有林场、国有林保护企业利用所管护森林资源,规模化建设“标准林地”,并以自建、租赁、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到2027年,分类推广林业“标准林地”100个以上。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鼓励各地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林下种养大户,引导就地就近建设林下产品采后处理和初加工基地。支持林下种养主产区加大定向招商力度,发布林下经济机会清单、项目清单,积极招引培育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加工龙头企业,集中集聚发展林草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林下食品、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等精深加工产品转型升级。支持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农(林)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林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到2027年,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40家,建成林下产业园区20个以上。
(五)延伸林下采销服务链条
支持以国有林场、国有林保护企业等基层林草队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干,在林下种养主产区建设采运专业服务队,推广利用“装备式移动索道+集材道+重载无人机”输送方式降低采运成本,进一步构建林下“产+采+销”专业化服务体系。鼓励主产区强化销售网络建设,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鼓励供销系统、国有企业积极拓展四川林下产品营销渠道,连接直销平台、连锁超市等多种销售终端,逐步形成面向集团客户与城乡居民的林特产品流通体系。支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积极参加西博会、农博会、“川货全国行”、世界林木业大会等展销展览,举办林下经济产品线上线下推介活动,对展销展博费用实施补贴。
(六)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农林高校、科研院所培育高层次创新团队,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和计划项目,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林下种植养殖技术、优势品种等研究与开发。积极搭建成果转化平台,鼓励科研单位加强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合作,加快良种选育扩繁、采后保鲜贮藏、深加工和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加快制定完善重点林下经济产品标准和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推进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保障林下经济产品质量。支持有实力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申报有机、绿色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企业积极开展林下产品出口国际认证。
(七)完善林下生产经营监测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天府森林四库”统计监测制度,明确统计边界和统计方法,开展林草产业增加值核算,确保在统计第一产业产值和农民收入时,数据真实有效。重点加强涉野生动植物、菌类、药材等产品采集统计,杜绝漏统与重复统计,真实、准确反映林下经济发展状况。依托林草科研机构探索林下产销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全省林下产业发展跟踪监测评估,定期发布重点林下品种产销信息,基于市场供需变化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结合“十五五”林草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林下经济发展布局、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投入,支持国家储备林、地方债券、林权抵押贷款等发展林下经济。依法落实林下经济配套设施用地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政策。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发展林下经济的成功模式、典型经验,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