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取消“购房入户” 户籍制度改革新政于1日正式实施

2018-01-01 08:34:09   成都商报

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新政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户改,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文件、《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配套文件,形成“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从2018年1月1日起,成都全面取消“购房入户”,即购房不再是入户的条件。

关于购房所能享受的政策,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相应表述:“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实行积分落户后,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等12项指标。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实行积分落户对学历落户并没有影响。成都将采取“双轨制”的落户方式,即全面建立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入户管理政策,学历落户作为条件入户的重要方式之一,依然按照《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执行,即: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


相关报道

©2020 四川发布 版权所有 转载须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