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6666万元。其中,我市三县两区共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48万元。
据悉,此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船山区获638万元,安居区获1099万元,蓬溪县获881万元,射洪县获737万元,大英县获593万元。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此外,在省下达的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居区获得3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记者 颜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