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泸州参军入伍可享最高6000元奖励 购房落户可获2万元补助

2018-01-04 14:41:29   泸州新闻网

近日,泸州市政府、泸州军分区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指出,大学生在泸州市参军入伍,将发放最高达6000元的一次性入伍奖励;入伍大学生为泸州农村户籍的,购房落户主城区可获2万元补助。

意见规定,泸州市将为参军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将在省财政发放奖励金基础上,额外给予本科以上毕业生6000元、本科在校生(大学新生)5000元、专科毕业生5000元、专科在校生(大学新生)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兵入伍3个月内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泸州市将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在泸州,在泸州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在泸州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不在泸州,从户籍地回泸州返校应征的大学生)的应征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途中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原则上不超过2天)给予路费补助。泸州市还将提高大学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生上浮30%、大专生上浮20%的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泸州市将安排专项落户及购房补助:凡从泸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现为泸州农村户籍在泸州市主城区、县城或乡镇购买新建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的入伍大学生,按主城区2万元、县城1万元、乡镇60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

在就业方面,泸州市将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优先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泸州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义务兵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泸州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意见指出,泸州市将增加工作经费保障,给予高职院校、乡镇(街道)武装部和村(社区)大学生征集专项补助经费。根据其所征大学生新兵数(从当地入伍),按照1000元/人标准分别给予乡镇(街道)武装部和村(社区);按照1500元/人标准给予高职院校。

记者了解到,在泸州就读大学、户籍不在泸州的大学生或不在泸州就读大学、户籍在泸州的大学生,在泸州报名应征入伍,均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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