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成效。
《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全省基本建成与实际需求动态匹配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试点项目布局更加合理,收集总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更加及时,贮存更加规范,环境风险更加可控。
《方案》明确,将在全省各市(州)同步推进试点工作,重点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较多的区域继续开展。
在2021-2023年期间确定的58个试点项目基础上,可结合各市(州)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危险废物收集需求、试点单位管理水平和实际经营负荷等情况,统筹调整试点项目布局。鼓励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自行或者引入专业单位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支持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主要指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或者参与建设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