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近日,市工商局对成都市武侯区、金牛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温江区、邛崃市、彭州市、蒲江县等区域内的商场(超市)、电器综合市场、集贸市场销售的冬季电取暖用品(电暖袋、取暖器、电热毯)进行了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共26批次。
据悉,本次抽检的电取暖器问题突出,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测试、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标志和说明。
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对冬季电取暖用品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附:2017年4季度冬季取暖用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生产企业名单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刘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