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暂行方案》即将出台,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2018-01-24 18:46:00  

《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暂行方案》即将出台

 

建湖区发展专项资金

关注库区移民生产生活

     

1月22日,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传来消息,《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暂行方案》(下称“方案”)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目前已修改完善即将出台。白龙湖亭子湖(下称“两湖”)库区移民在全面享受国家现行移民、扶贫、民政、医疗、教育、就业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两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政策。

 

 
 

一问 

如何保护发展两湖资源? 

 

 

市委、市政府提出“把白龙湖亭子湖建成中国西部最大的淡水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的决策部署,而今又制定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在扎实推进两湖渔业较快发展的同时,要通过建立渔业发展与湖区群众利益联结机制,以生态渔业发展成果助力湖区群众脱贫奔康。   

 

 按照方案,行使两湖水域渔业经营权的广元市嘉桓生态渔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放天养”模式在两湖发展生态渔业。渔业经营利润扣除公司10%法定公积金后,按市、县区投资比例分配,市、县区分配所得利润分别建立湖区发展专项资金。两湖库区移民在全面享受国家现行移民、扶贫、民政、医疗、教育、就业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两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政策。市、县区两级湖区发展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库区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救助、发展特色产业、小额贷款贴息、发展集体经济、湖区污染治理补贴和解决移民就业补助。

 

 

 
 

二问

专项资金如何使用?

 

 

●市本级湖区发展专项资金用途

 

用于库区移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助;用于库区生态康养旅游项目建设奖补;用于两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营补贴;用于解决库区移民就业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补助。市本级专项发展资金由市政府审定后公示实施。  

  

●县区湖区发展专项资金用途

 

20%资金用于库区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救助

库区移民在享受现有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户籍在广元市范围内的外迁移民可向原迁出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特别困难的移民可以在一般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30%资金用于支持库区移民发展产业小额贷款贴息

参照脱贫攻坚小额信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居住在广元市范围内的移民发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以及餐饮、运输、零售等服务业。县区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的范围内向贷款移民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已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并承贷的移民贫困户不重复申请。

50%资金用于移民村(社区、聚集区)发展集体经济

县(区)根据年度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情况,分期、分批安排移民村(社区、聚集区)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益经审计、公示,提取次年度运转所需的公积公益金后,合理分配给本村(社区、聚集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符合有关规定的无土安置移民。    

 

 

 
 

三问

专项资金如何监管?

 

按照方案,各县区将制定本县区湖区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使用办法,明确资金用途、范围、对象。并要求,各县区每年都要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在沿湖乡镇、重点村(社区)至少公示公开1次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经营利润分配情况、用工及支出情况要按年度公开,在每年5月前完成核算、公示和利润分配,并接受公司监事会和移民外聘监事监督;公司财务每年由移民监事确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将会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各相关部门也会强化湖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源自:广元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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