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校园 “小手拉大手”学生与家长齐学法

2018-03-04 16:42:56   四川发布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在涉及众多未成年人案件分析中,孩子的诸多问题都和家庭因素相关。为此,泸州市中院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近年来陆续走进校园,将“家长课堂”和学生的“法制宣讲”结合起来,让亲子之间之间能够多一些沟通,促成一个和谐的家庭,从而达到减少未成年犯罪和家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3月3日下午,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中心校操场上,自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家事法官们走进龙马潭区安宁镇中心学校,与该校600余名师生和家长齐聚一堂,为他们开展了开学第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来自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的家事法官徐翻翻向家长们提出了:“当一名女性与男性结为夫妻成立家庭,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效果是“1+1>1?”还是“1+1<1?”的问题,引起了现场学生、家长和老师们的热烈讨论。

普法课上,徐翻翻向家现场的师生和家长们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案例:叙永一对夫妻,他们有一子一女,实现了1+1>1的目标。但是,夫妻俩长期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妻子在每次吵架之后就离家出走,对孩子不管不顾。在一次争吵之后,妻子再次离家,心生怨恨的丈夫找到了岳父家里,为此事发生争执,岳父失手打死了女婿,一个原本应该其乐融融的四口之家就这样支离破碎了。

夫妻俩的矛盾导致了丈夫死亡,两个孩子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徐翻翻说,这起案件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正是夫妻俩的法制观念淡薄,面对矛盾,一方选择逃避,一方选择暴力,双方都没有通过合理的、合法的途径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让矛盾越积越深,最后酿成命案。

听了这个案例,在场的观众唏嘘不已:“夫妻之间不应该冲动”、“忍一下不久好了吗?”学生家长毛振锋听了之后还意犹未尽,他说:“这样的普法课办得好,让我们当家长的也意识到,夫妻间的争吵要顾及孩子的感受。家庭和睦,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即使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应该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相互伤害。”

在这场特别的课堂上,市中院的志愿者们还精心策划了一幕感人的场景:现场邀请一名男性家长宣读一封写给丈夫和妻子的信,让夫妻之间学会沟通、学会理解、学会谦让,共同为孩子搭建一片蓝天;同时,还邀请了三名未成年人宣读了一封写给母亲的信:不仅表达孩子对母亲的爱,并提前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三八妇女节快乐!

普法活动为何要增加这些环节呢?

对于长期从事家事审判的法院工作者来说,他们已见过太多家庭的悲欢离合,对家庭和谐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认识尤为深刻。为此,市中院少审庭的7名法官成立了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还特别创新了1+2家事审判新模式:即审判+权益保护+情感修复。

“把家长课堂和青少年的法治宣讲结合起来,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一边执法,一边普法,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有针对性地对家庭成员进行情感修复,从而促进未成年人和家庭之间的关系得到沟通和改善。”余琪说,夫妻关系和谐了,亲子关系亲密了,家庭自然就和谐了,社会就稳定了。

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 程海英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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